- 入境須知 - NOTICE
匯款方式
匯款銀行:中華郵政 桃園大樹林郵局
銀行代碼:700
匯款帳號:01210850387280
匯款戶名:凃凱評
‧匯款完成後,煩請以電話告知匯款人姓名、匯款帳號末5碼、入住房型、匯款金額、入住日期及人數…等相關資訊,以便確認。【電話:0960-667-286】
‧匯款後若因故欲更改日期,請於14日前通知,可保留房間3個月,否則訂金沒收,恕不另行通知。
訂房須知
※凡預約訂房的房客,需於預約後2日內預付訂金(房價30%),逾期恕不保留房間。
※預訂春節客房,請預付房價全額之訂金,謝謝您。
※如有任何關於訂房的問題,請於7:30 A.M.-10:00 P.M. 來電詢問。
※住宿當日7:00 P.M. 前若未能抵達,請來電確認住宿,以便為您保留,否則視同放棄。
※因應配合主管機關要求,房客入住時請記得一定要出示您的證件,以便我們登記,在辦理登記的同時,也請您將住宿費一併繳清。
※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依房型人數進住,恕不加床,敬請見諒。
平假日定義
※平日:週日-週五
※假日:週六以及連續假日
※連假:農曆春節期間,依定價計價
進退房時間
※進房時間:4:00 P.M. 以後
※退房時間:11:00 A.M. 以前
住宿規定
※為維護住宿環境,室內請勿吸煙、攜帶寵物、嚼食檳榔及飲酒狂歡,不便之處請見諒。(如發現吸食毒品者,將報警處理)
※為維護住宿安寧,晚上10點以後,請各位旅客保持輕聲細語,相互尊重住宿空間上的安寧。
※每間房內皆有提供獨立筒床墊、乾濕分離衛浴、冷氣機、電視、小冰箱、吹風、盥洗用品、拖鞋、熱水瓶以及礦泉水。
※個人貴重物品請自行妥善保管,如有遺失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
延期與退費
※如遇颱風、地震等天災,交通因此中斷,經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方可另行擇期入住。
※變更住宿日期請於14日前通知,將為您保留訂金3個月;未於14日前通知者恕無法變更住宿日期。
※旅客取消入住,訂金退還明細依照交通部觀光局規定:
Ⓞ旅客解約時,得要求民宿依下列標準返還已繳之訂金:
一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100%。
二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0至1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70%。
三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7至9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50%。
四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4至6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40%。
五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2至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30%。
六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20%。
七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取消或怠於通知者,民宿得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訂金。
※如果您需要訂房或想進一步洽詢任何問題,歡迎來電與我們聯繫:0960-667-286